洵阡歌

愿我们在下一场梦境中再会。

不打tag,突然发个脑洞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大家最好不要点推荐!谢谢!orz
其实是一个脑洞,有人说写文要贴近生活,看在我打了两个月的辩论赛上,突发奇想……
(以下辩论内容参考经典辩题: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正方阵容(不应该): 刘小别 王杰希 方士谦 许斌
反方阵容(应该): 徐景熙 郑轩 黄少天 喻文州

——“下面由反方四辩对正方一辩进行法庭式盘问,计时一百二十秒。”

喻文州:“对方辩友你好,你认不认为人有被原谅的资格?”

刘小别:“……有。”

喻文州:“好,既然这样,死刑犯也是人,为什么你们要剥夺他们被原谅的资格?”

刘小别:“……但是他们也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

喻文州(你中计了的微笑):“好,对方辩友已经默认了一个前提,死刑犯也是人对吗?”

刘小别:“我没有否认他们是人,但是他们是罪大恶极的人。”

喻文州:“你们看,对方辩友已经承认了,死刑犯是人,我们无法容忍一个人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权,那为什么我们可以允许一批人去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呢?谢谢。”

刘小别:……

方士谦:…………(妈的喻文州)

——“下面由正方二辩进行驳论,计时一百二十秒。”

王杰希(面无表情地瞟了一眼低着头的喻文州和翻白眼的黄少天):“对方辩友好。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刚才对方四辩在质询我方一辩时的一个巨大漏洞。来~(对不起我忘了你不是黄执中),我们来看看,什么叫做‘赋予一批人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权力’?对方辩友请注意,司法部门和执法法警剥夺他人生命执行的是谁的意志?是他们自己的意志吗?显然不是。什么是国家机器?很简单,我们每个人让渡出自己的一点公民权赋予给国家机器以管理社会的一种契约关系,它代表一种公权力,您方竟然将它等同于主观剥夺他人生命的死刑犯,我方无法认可。其次,您说人有被原谅的权利,那么请您给我一个程度,连杀人都可以原谅,我们难道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一个人吗?那么法律是否形~同~虚~设~(拖长音)呢?希望您方在接下来的环节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郑轩:妈的,压力山大。

黄少天:我什么都不想说。

喻文州:果然和微草友好相处是不可能的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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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上我觉得是这样的。

方士谦(激愤):“杀人都可以被原谅?如果今天我因为看不爽我方二辩的大小眼一刀把他捅了你们竟然还要原谅我??”

王杰希(冷漠):“是不打算原谅你,退队吧。”



黄少天:“对方辩友你的论点简直是荒谬无理他们的漏洞罄竹难书我现在都不知道要从哪里开始所以让我先想一想——”

喻文州:(拍他)

黄少天:“???”

喻文州:“自由辩每个人站起来的时间不要超过二十秒。”

黄少天:“……”

场边的卢瀚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黄少花了十五秒都没有开始反驳。”

王杰希(干脆直接站起来):“很遗憾对方辩友已经哑口无言了,所以我继续说没问题吧?”

评委(不愿透露姓名的叶修一本正经地微笑):“请。”

喻文州(看着黄少天,诚恳发问):“你和方士谦为什么不组一队呢?”

[少天原谅我我不是故意黑你的我知道你其实是机会主义者最适合打三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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